为适应鹿寨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鹿寨县教育局赴2023届广西高校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双选会暨“宏志助航计划”专场招聘会(桂林专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范围:2023年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及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作为学历证书的证明材料。在考核、体检环节(
3.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持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按招聘单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2.笔试组织
笔试工作由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鹿寨县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经资格审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及现场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到笔试教室进行考试。
3.笔试分值及内容
主要考查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有缺考、违纪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其中,笔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2.面试时间及地点
3.面试形式
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备考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结果的使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如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
(五)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用人单位与拟考核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的考生,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关于自动放弃聘用的声明》,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考核和体检
由鹿寨县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对已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进行考核与体检。在考核、体检环节(
1.考核。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试讲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试讲成绩都相同时,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核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试讲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试讲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可以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上报审批、聘用。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社局审批转正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应聘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及面试发言环节可以不佩戴口罩外,需全程佩戴口罩。其他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按照双选会举办方相关要求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柳州市鹿寨县教育局、柳州市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招聘监督电话:
柳州市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2-6820319
柳州市鹿寨县教育局 0772-6814943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寨县教育局
相关附件:
附件1:鹿寨县教育局参加2023届广西高校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双选会暨“宏志助航计划”专场招聘会(桂林专场)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鹿寨县教育局参加2023届广西高校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双选会暨“宏志助航计划”专场招聘会(桂林专场)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liuzhou.gov.cn/ztzl/rsywbm/lzsrcfwhrspxkszx/sydwzp/zpjz/t19700101_32642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