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的人才来我县创业就业,根据《竹山县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竹办发[2022]6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数量
2023年竹山县面向社会集中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8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20名,县直医院、县属学校18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竹山县2023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事业单位)》和《竹山县2023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县直医院、县属学校)》(附件1和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目录》)。
二、引进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原则上引进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7.符合附件1《竹山县2023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事业单位)》和附件2《竹山县2023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县直医院、县属学校)》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9.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所需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是指具备“双一流”院校(学科)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竹山县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已在我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已与我县辖区内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不作为本次人才引进对象。
三、引进扶持政策
1.薪酬待遇:引进到事业单位的解决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政策落实相应工资待遇;企业引进人才由企业和引进人员双方商定。
2.生活补贴: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在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硕士研究生享受3万元/年政府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享受5万元/年政府生活补贴,连补5年;“双一流”院校(学科)本科毕业生享受2万元/年政府生活补贴,连补3年。
3.住房补贴:按规定享受竹山县人才公寓政策,入职后即可申请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3年内免租金。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协议且已工作满3年、在竹山购房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8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可享受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双一流”院校(学科)本科毕业生可享受3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
4.职称评聘: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经县人社部门批准,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当年可初定为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初定为中级职称(国家已规定实行中初级职务“以考代评”的专业除外);申报中级职称可不受事业单位申报职数限制,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或破格申报高级职称,高级职称评定后优先予以聘用。
5.家属安置:优先解决聘用人才的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问题;
6.享受“武当人才卡”相应待遇。
其他待遇根据《竹山县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竹办发[2022]6号)具体落实。
四、引进程序
本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十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流程》(十人才[2019]9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16号)和《竹山县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竹办发[2022]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向报名者收取考试、体检等费用。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引进报名时间从
(一)报名
1.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引进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通过今日竹山网(http://www.zhushan.cn/)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县直医院、县属学校人员引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对照《岗位目录》选择一个职位类别,如实填写《2023年竹山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
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需准备以下资料
①《登记表》(电子版和扫描件);
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需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③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或扫描件),海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或扫描件)
④身份证(扫描件)
⑤湖北籍考生提供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扫描件)
⑥主要学术成果和重要奖励等佐证资料(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类别,填写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
(二)资格复审
1.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引进资格复审通过网上进行,引进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即完成报名,不需缴费。
2.县直医院、县属学校人员引进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发布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汇总上报县委人才办。
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可对相关专业类别的引进数量进行调剂,调剂情况在今日竹山网公布。面试前,在今日竹山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报名人员携带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引进程序的全过程。
(三)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对象,制定面试方案,发布面试公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县委人才办组织成立面试考评小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党校、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在今日竹山网(http://www.zhushan.cn/)提前公布。
(四)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重点了解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度、留竹意愿等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组织考察合格者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在竹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
县直医院、县属学校人员引进的资格复审、面试、考察等流程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引进全过程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五、其他事宜
1.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9-4212380。
2.本次引进人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本公告由中共竹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19-4223662、0719-4225735。
附件:
中共竹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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