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闽清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向社会招聘1名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满18周岁-40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与法律;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上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和保密意识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就业经历的报名人员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后人事关系转入闽清县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管理。
二、岗位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类和新闻与传播学类以及心理学专业优先)。
三、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与闽清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薪资待遇
1.人员薪资待遇按照闽清县劳务派遣人员统一标准执行,薪资2550元/月(含“五险一金”)。
2.在正式聘期内,薪资待遇按照闽清县劳务派遣人员统一标准执行,另外还可享受绩效奖、餐补等。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络报名:请报名人员将《闽清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拍照或扫描)等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mqwmb745@163.com,打包文件名为:报考+姓名(如:报考+XXX)。报名材料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视为审核不通过。报名时间:
2.现场报名:请在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闽清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至闽清县委文明办报名,报名时间:
六、招聘方式
1.县委文明办对应聘报名人员资料进行收件并审核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2.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要求,现场测试应聘人员业务能力、协调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用,电话通知录用人。
七、其他事项
联系人:何利淼联系电话:0591-22330745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文明办)
邮箱:mqwmb745@163.com
中共闽清县委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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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fzmq.gov.cn/xjwz/zwgk/gggs/202305/t20230515_46036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