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涉密人员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综合管理岗,1人
1.岗位职责。
承担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和研究课题等工作。
2.岗位条件。
(1)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
(2)有5年以上政策研究、党务、人事、管理等工作经验;有重大文稿起草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3)专业知识面较宽,文字写作能力突出;有较高的研究能力和理论水平;能独立组织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4)有较好的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中共党员。
(二)审计监督岗,2人
1.岗位职责。
承担项目审计监督和相关业务研究工作。
2.岗位条件。
(1)管理学(会计学、审计学优先)、经济学、工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
(2)具有5年以上财务审计工作经验,熟悉科研项目、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3)文字写作能力良好;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经验,能独立组织完成业务研究工作;
(4)有较好的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原则上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7)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质量监督岗,1人
1.岗位职责。
承担标准化及相关业务研究管理工作。
2.岗位条件。
(1)理学、工学、管理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
(2)具有5年以上标准化工作经历,熟练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标准化管理政策和标准化工作流程,主持或承担过标准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科研项目;具有标准化管理政策研究、标准化管理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3)文字写作能力良好;有一定的公文写作经验,能独立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4)有较好的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四)项目管理岗,1人
1.岗位职责。
承担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2.岗位条件。
(1)工学(材料类优先)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
(2)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等行业工作经历,熟悉科研项目管理政策和工作流程;
(3)文字写作能力良好,能独立完成课题研究工作,有课题研究组织管理经验;
(4)有较好的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
(6)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起至2023年6月4日。
2.报名地点和方式:(1)发邮件至ptzxzh@21cn.com;
(2)现场报名: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综合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6层610室)。
3.材料要求:
(1)《报名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和工作期间的经历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任职证明文件、科研成果、学术成果、各类奖励证书及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原始材料(涉密材料作脱密处理)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岗位职责及条件对报名表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程,如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岗位知识及写作等,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的1:3或1:5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关系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选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4.学习、工作经历和能力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人员;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地点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前台公示栏。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咨询人及电话:马老师:010-68118527
李老师:010-68118556
邮箱:ptzxzh@21cn.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6层610室
邮编:100081
附件: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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