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响乐团(以下简称“国交”)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文艺院团,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艺方针政策,创作演出优秀交响乐、合唱作品,培养交响乐、合唱艺术创作及表演人才的职责。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国交实际人才队伍建设和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社会人员和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留学归国人员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具体条件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申请就业报到和在京落户有关要求为准。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
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列入招聘范围。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1.交响乐队演奏员: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声部。
2.合唱团演员:女高音、女低音、男高音、男低音声部。
3.交响乐队乐务,以及人事处、外事处、演出营销中心工作人员。
(二)具体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详见《中国交响乐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学历要求为报考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报考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专业参考目录为《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等,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及信息中的,报考者可与国交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
2.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重命名为“2023公招-XX岗位-姓名-联系方式”,表中需在相应位置插入本人电子版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同时请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请分别注明材料名称,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nso206@163.com。
同时,下列岗位还须分别提供相关视频以供审听(视频要求清晰流畅、MP4格式,不得出现讲话或其他非演奏演唱类声音):
(1)交响乐队演奏员岗位须一并提供本人独奏视频一份,要求一首自选曲目,时长不少于6分钟。
(2)合唱团演员须一并提供本人独唱视频一份,要求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外国作品需用原文演唱),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注:视频审听是初试第一环节,请务必认真准备。未提供本人演奏、演唱视频或者视频内容不符合要求者,可不予审听。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国交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原则上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交响乐队演奏员、合唱团演员岗位考试分为初试、二试、三试,各场(环节)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初试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视频审听(审核),7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第二环节;第二环节为专业考试,8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二试。根据初试第二环节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二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二试,二试为专业考试,9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三试。根据二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三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三试,三试为面试,侧重考察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综合二试、三试成绩计算最终考试成绩,其中二试成绩占60%,三试成绩占40%。
*考试涉及的曲目要求,请及时关注国交官网(http://www.cnso.com.cn/)发布的《中国交响乐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内容及要求》。
2.交响乐队乐务以及人事处、外事处、演出营销中心工作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7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面试。综合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最终考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考察、体检
最终考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根据最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五)公示、聘用
综合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四)国交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4252304/64211894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西路2号院3号楼中国交响乐团
邮政编码:100015
中国交响乐团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国交响乐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中国交响乐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305/t20230515_5000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