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8880万元,是台州市路桥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开展房地产、工业地产开发项目,承接安置房建设、整村改造等业务,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1.本次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4名,人员性质为国有企业编制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台州市路桥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企编制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具体可登录下列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1.路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luqiao.gov.cn/);
2.“路桥城建”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国有企业的义务;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2.路桥区属国有企业现国企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台州市路桥区卖芝桥东路888-5号(台州市路桥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89223200。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考人员报名时根据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真实并完整、准确地填写《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国企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近照2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于2023年6月30日前毕业且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台州市路桥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并在指定发布平台上公布。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报考人员,请务必在取消招聘计划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联系台州市路桥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联系电话:0576-89223200)进行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台州市路桥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领取。
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89223200。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科目和笔试时间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委托专业机构出卷,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对综合知识的掌握情况。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发布平台上公布。
2.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科目缺考或0分者不列入面试对象。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时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名单在指定发布平台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出现上述情况及领取《面试通知书》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则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领取《面试通知书》后有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指定发布平台上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指定发布平台上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体检和考察
各个岗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另行通知),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列入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发布平台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如属于不宜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岗锻炼。期满后由聘用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空缺职位不再递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执行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规定。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年龄计算至2023年4月30日。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4月30日),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4月30日),年龄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不含4月30日)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二)户籍以2023年4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等有关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4月30日(公告另有说明的除外)。
(四)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学历证书必须与学位证书相对应,不对应者不予报考。
(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6月30日前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六)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出具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证明)一律不得当作身份证件。
(七)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城建集团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区城建集团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根据相关规定,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九)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疑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区国资工作中心和路桥区城建集团反映(电话:0576-82516500、89223200)。报考人员对网站公布的面试对象公示及录用人员公示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国资工作中心和路桥区城建集团反映。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十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二)本公告涉及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户籍、其他要求等报考条件设置、岗位聘用等事项及未尽事宜由区城建集团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区国资工作中心、路桥区城建集团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做释明。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1.2023年台州市路桥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企编制人员职位一览表
台州市路桥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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