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业务正常运行,按照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外合同制预警业务综合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操守,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热心奉献精神;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
4.遵纪守法,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能比较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处理数字信息和操作智能设备。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因违纪违法曾被解聘、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6.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7.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8.现役军人、在读学生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9.存在“两违”行为并未处理的人员及其家庭直系亲属成员;
10.有基础性疾病,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
二、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和天气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泰和县气象局(二楼212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
②户口簿或常住人口居住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③1寸免冠近期照片两张;
④报名时所需的其他材料(从事过预警发布工作相关证明材料等)。
4.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由泰和县气象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并记入相关部门备案,三年内不得报考。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1.笔试
(1)时间和地点:
(2)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一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天气学原理基础知识、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和相关规范等。满分:100分,考试题型为主、客观题。
(3)笔试要求: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和任何电子器材产品;参考人员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参考人员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和相关要求。
(4)笔试成绩公告: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因考生自愿放弃造成名额空缺的,依次递补。
(1)时间和地点: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举止仪表及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沟通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综合成绩计算及入闱公告
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并公示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因考生自愿放弃造成名额空缺的,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五)体检
1.确定人员。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的,取最高学历者;最高学历仍相同的,取年龄最小者)。
2.时间和地点。入闱体检人员统一于
3.相关要求。体检由泰和县气象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时进入现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240元/人,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反馈后2天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弄虚作假或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县气象局将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将在泰和天气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泰和县气象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由泰和县气象局办理相关手续,安排到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按程序正式聘用,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签订合同。如在试用期内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标准
1.招聘人员身份为编制外合同制人员;
2.预警业务综合岗位人员的薪酬为2500元/月(含工资及基本养老保险、医保等全部费用)。
四、咨询监督电话
考生应保持固定的通讯设备且正常开通,及时接收有关通知,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泰和县气象局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泰和县气象局0796-8637121。
监督举报电话:泰和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室0796-12388。
泰和县气象局
2023年泰和县气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预警业务综合岗位人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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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jxth.gov.cn/xxgk-show-10226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