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为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下属公益二类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浙江省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的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选聘范围:浙江省范围内全额财政补助(全额拨款)或财政适当补助(差额拨款)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幼儿教育等相关专业。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新录(聘)用到临海市外事业单位工作满3周年,新录(聘)用到临海市事业单位工作满5周年,目前工作岗位要求在学前教育岗位上。符合临海市事业单位交流条件。
5.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二、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2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扫描以下“报名系统二维码”进行报名登记。联系人:金老师,咨询电话:15268889337。
3.符合资格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本次选聘。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初选:机关幼儿园将以短信的形式告知报名者初审通过情况。
2.资格复审:初审通过的报名者须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送至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临海市新江北路1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入围综合测评环节。
3.综合测评(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1)模拟上课占50%
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具体内容在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教材中确定。
(2)答辩占20%
主要考察教师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3)技能考核占30%
主要考核内容为键盘、声乐、美术和舞蹈。声乐为清唱,曲目自备,时间不超过2分钟;键盘为使用钢琴自弹自唱,曲目为儿童歌曲随机抽签决定,时间不超过2分钟;美术为现场命题作画(色彩画,工具自带);舞蹈考核内容自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
4.考察及公示:根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合格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交流手续。如拟交流对象无法交流,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临海市机关事务中心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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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inhai.gov.cn/art/2023/5/15/art_1229397957_38683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