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高职院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36年的济南私立惠鲁工商职业学校。经过80多年的积淀,学校以“立德树人兴商润民”为使命,以“创高职名校,施优教于民”为目标愿景,秉承“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坚持为社会用人需求服务,为学生就业成才服务,软商硬做、冷链暖心,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肯定。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A档)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的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荣获“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2018、2019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50强”等称号。学校是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示范高校、山东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基地,入选山东省理论宣讲基地、山东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2019、2020连续两年获评省级文明校园。
学校依托鲁商集团,建有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拥有山东省农产品贮运保鲜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云商务大数据工程中心、北方现代物流研究院、济南市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市级科研机构。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截止到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ushang.com.cn)和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c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登录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ict.edu.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将所有个人佐证材料电子版(身份证、证书等材料)以PDF格式完整、清晰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各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学历认证提交以下三个材料之一:①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应于
(4)具备拟应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应于
(5)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研究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8)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
(9)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0)个人简历;
(1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系统报名后导出、签字上传)。
(12)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学校官网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本次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学校官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3)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所有系统上传报名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份)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准考证打印时间,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学校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政策法规、时政、职业教育知识等。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按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根据学校实际,我校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流程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清查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在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学校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等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校官网发布。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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