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一)综合管理岗位1名:不限专业。(汉语言文学类、中文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优先,熟悉办公室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的优先)。
(二)信息技术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信息技术类专业(会维修电脑、排查网络的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责任心强,工作有热情,职业素质高,爱岗敬业。
(三)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8日止。
2.报名地址: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金港大道885号)
3.报名方式: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发送到市医保中心邮箱ggybzxbgs@163.com。
(二)资格审核和考核方式
1.市医保中心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人选。
2.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应聘人数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评价等考核方式进行择优选聘。具体的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应在体检通知下达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职前常规健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并将体检结果交至市医保中心办公室审核。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就职资格的,按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贵港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劳动合同工,签订1年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工资待遇:
大专:2075元/月(含五险);签订合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为2593元/月(含五险)。
本科:2115元/月(含五险);签订合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为2643元/月(含五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市医保中心联系:4525839
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doc
附件:贵港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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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gxgg.gov.cn/xwdt/bmdt2/t165074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