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四川省汉安云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开展,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司经营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总经理1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聘经营管理者原则相结合。
(二)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着力选拔思想素质高、治企能力强、职业操守好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市场认可、出资人认可,坚持依法依规、契约化管理。
(五)全面实行聘任制与经营目标责任制相结合,严格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
二、选聘方式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副总经理1名。
三、岗位职责
1.协助电商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主流电商平台的运营,指导并对接公司电商合作服务商;
2.负责电商营销方案的制订,监督方案实施及效果跟踪,提升公司电商品牌价值;
3.负责电商团队搭建,筛选和培养公司所需人才,完善和执行公司内部制度;
4.制定电商部门运营指标、年度发展计划,确保销售指标的顺利完成;
5.其他领导交办的临时事项。
四、任职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对党忠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勉敬业,团结合作,职业素养优良;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勇于开拓进取,具有创新精神和改革意识;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年龄40岁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电子商务等相关专业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3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4.具备丰富的电子商务平台资源,承办过大型电商项目优先;
5.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良好的人际沟通交往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执行能力,责任心强;
6.无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
五、选聘程序
(一)方案审核:招聘方案经供应链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提交供应链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实施。
(二)发布公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方案,在“内江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3日(工作日),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开展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5520399197,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北段50号(综合客运中心四楼)四川省汉安云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部;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地址:1374717553@qq.com。
1.《报名表》(附件1)、《个人承诺书》(附件2)。《个人承诺书》需打印并签字,在报名时间内将纸质文档交汉安云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部或将扫描件上传指定邮箱,格式为JPEG、JPG、PNG、PDF均可,大小在200KB-3M以内,要求图像清晰。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合同等)、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3.近期电子版2寸证件照,照片为应聘人员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格式为JPEG、JPG、PNG均可,大小在5-50KB以内,要求图像清晰。
(四)资格审查及初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资格和要求等,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选,确定招聘人员,并通知招聘人员准备招聘。每个招聘岗位初选合格人员应不少于3人,否则为岗位招聘无效。
(五)综合测评:根据职位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管理能力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管理能力及业务水平等。
管理能力测试为笔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六)组织考察:按照招聘岗位人数要求,根据笔试加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员名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者政治表现、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并对考察对象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结束后,出具考察报告。
(七)提出初步拟任人选:根据笔试、面试得分及考察报告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人选建议,提交供应链公司党支部审议后,提报供应链公司人力资源部审议。
(八)董事会研究决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提名拟聘人选提交供应链公司董事会讨论研究决定,经董事会审议后审批。
(九)聘前公示: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任手续:经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依法依规办理聘任手续,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务聘期3年(含试用期)。董事会对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决定薪酬和是否续聘。
六、薪酬待遇
市场化选聘人员薪酬参照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企业董事会对市场化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内国资委[2019]128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应聘者实际情况确定。
七、业绩目标及考核规定
由公司董事会依据国资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制定业绩目标,并按照双方签订的经营业绩责任书对市场化选聘人员实施年度及任期考核。
八、退出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考核,出现年度经营业绩不达标、或者出现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称职的,依照《中共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市属国有企业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通知》(内国资委党[2021]82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场化选聘人员聘任协议规定,解除(或终止)聘任关系。
附件:
四川省汉安云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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