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试行)》(闽教人[2015]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决定举办2023年福建省、漳州市公费师范毕业生漳州市生源专项招聘活动。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漳州市生源福建省、漳州市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6日上午8:00—11:00
地点:各有关县、区教育局指定地点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各县(区)教育局举办的“2023年福建省、漳州市公费师范毕业生漳州市生源专项公开招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准时参加,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入学时签订的《培养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
各有关县(区)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条件与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
1.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各有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到本县(区)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公费师范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各有关县(区)人社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2.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有关县(区)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有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并确保通讯畅通。
六、考核和体检
1.体检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标准执行。
2.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有涉及需要选岗的职位,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核准花名册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八、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由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说明。
4.联系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6—2049362、传真:0596—2024225
附件:2023年福建省、漳州市公费师范毕业生漳州市生源专项招聘职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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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jy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jyj/2023-05-23/844819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