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池州仲裁委员会简介
池州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依法成立的仲裁机构。作为池州市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以仲裁方式及时化解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现因仲裁业务发展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二)35周岁及以下;
(三)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1名,主要工作为办案秘书岗位职责和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岗位由秘书处统一安排。
四、报名
报名时间为
五、招聘方式
1.资格审查:报考者须认真阅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须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2.面试:对应聘对象政治思想、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3.考察:通过学校、单位组织推荐情况,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通过应聘对象所在地派出所综合审查人员政治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六、录用形式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秘书处招聘工作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工作满4年后可参加内设机构负责人竞聘。
七、薪酬福利
聘用人员待遇按池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编外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报名信息表发至邮箱916568360@qq.com。
咨询电话:综合部0566-3396806,18605626842(微信同号)
池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池州仲裁委秘书处工作人员应聘报名信息表.doc【24.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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