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恒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司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积极要求进步,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分配。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五)符合《滨海恒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上明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征信报告中逾期记录超过4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期间到滨海交通环保大楼17楼1702办公室,填写报名表格,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附有学信网证明)、征信证明、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验证明)及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2张。
3.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工作人员现场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15-84216566。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6月2日上午8:30至11:30期间,到滨海交通环保大楼17楼1702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形式、时间、地点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2.应聘人员根据通知及时领取准考证,考试当天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执行行业岗位体检要求(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体检不合格)。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一次性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试用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县国资办、交控集团办公室和交控集团监察室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68111702。
本公告由滨海恒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binhai.gov.cn/art/2023/5/23/art_11038_4006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