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温岭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浙江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重点开展居民收支、价格调查、劳动力调查、农业农村调查等民生领域调查,同时承担地方党委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因工作需要,国家统计局温岭调查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人员实行派遣用工,具体事项如下:
招聘计划
人数:3人
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实事求是;
2.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耐心细致,有较好的组织和沟通能力;
3.能保证调查工作时间,工作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4.懂地方方言,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备一定写作水平;
5.3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形式。
(1)网上报名:
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734295540@qq.com。邮件标题与报名表格式为:“XXX(姓名)应聘XX(单位)报名材料。”
(2)现场报名:
国家统计局温岭调查队办公室(温岭市政府4楼西432办公室)。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3、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温岭调查队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未达规定比例的,不开考或核减招聘计划。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按照1:3的比例,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比例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地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根据本单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采取“底薪+奖金”方式,具体情况面议。
注意事项
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处理。
联系方式:0576—86212208
以上未尽事宜,以国家统计局温岭调查队解释为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wlrcw.com/news/news-show-10-79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