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简化、有序做好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优化教育人才引进、培养环境,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我县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在泗县以外工作的在编在职的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3.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40周岁以下指1982年5月之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7年5月之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高中(中职)教师可申请初中、小学岗位,初中教师可申请小学岗位,幼儿教师限申请幼儿园岗位;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当地人社、编制部门同意的;
(2)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5)在处分影响期内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7)拟调入岗位按回避制度规定应实行回避;
(8)其他不宜引进的。
三、引进原则
1.坚持缺编可进原则。
2.坚持对等引进原则。原编制在城区的引进到城区学校,原编制在农村的引进到农村学校。
3.坚持实绩导向原则。引进人员为县外农村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的,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类评比(优质课、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被评定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或被评定为特级教师称号、市级及以上名师名班主任的,可以推荐到城区相应学段学校。
四、引进计划
凡符合引进条件的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均予以引进,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五、引进程序
1.申请报名。凡自愿要求调入我县相应学校任教且符合引进条件的教师,须填写调动申请表(见附件2),经所在学校及当地教育、人社、编制部门同意后,持《泗县2023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一式四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接受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
2.资格审查。现场接受报名资格审核,初审合格后,予以登记,按照报名登记先后顺序初步确定拟调人选岗位。
3.考察体检。初审合格后,根据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体局、县委编办组成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并审查拟调入人员档案。对调动申请人“三龄两历一身份”和编制性质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核,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并征得调出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编制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调出的意见后形成考察材料。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
4.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调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相关人员引进资格。
5.调动入职。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县委编办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由县教体局到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办理调动、入编等手续。凡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不予研究接收,任何学校一律不准先行借调。
引进的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学校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引进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有关学校与引进教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确立人事关系。引进我县的各学段教师,均享受与县内在编在岗同学段、同学校教师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项
引进后序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均在“泗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发布(http://www.sixian.gov.cn/xwzx/tzgg/index.html),凡不能按时参加考察、体检等,或在引进要求的时限内不能办理相关引进手续的,按放弃引进资格处理。因报名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在引进期间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而造成的后果有报名者承担。
县纪委监委对引进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引进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7-7020086
监督电话:0557-7022674,7018258
附件1:泗县2023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2:泗县2023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xls
泗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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