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的聘用人员队伍,结合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实际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书记员2名、文员1名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5.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需达到打字技能测试标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但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单位聘用制书记员、文员情形的。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在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qqherflej.hljcourt.gov.cn/)和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考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下载《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见最后二维码),填写后将《报名表》发送至fqfyzzb@163.com邮箱,(报名表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报名岗位)完成报名 。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5月27日17时止。
3.现场资格审查:2023年5月29日8:30-13:00地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富拉尔基区民兴路35号)。
4.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材料:报名表(正反面打印、贴照片);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将在本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三)报名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考生不可同时报考多个法院,仅可选择一个法院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如在招聘中任何环节发现多次报名者,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简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时间不能间断。
3.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
4.报名后,请考生实时关注富区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后续通知。
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为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
1.时间地点。考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本院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2.专业技能测试。有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均需先通过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参加笔试、面试资格。
打字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需参加打字技能测试;试题为语音试题,考生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考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只能测试一次;考生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为合格。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到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试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本院政治部组织考察,考察阶段需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考生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纪检部门进行举报。举报应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将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递补
对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未被聘用的人员,本院将在一年内保留成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补录。补录环节将根据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补录人选,按此公告要求进行体检及考察。
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
3.其他福利待遇。聘用制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6:30
联系电话:0452-6922185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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