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品质建设和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陕西省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现将招录事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突出政治素质,注重工作实绩。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8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以放宽至高中学历;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退役军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以及有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从业经验的人员,以及应往届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的;
5.不适合从事协管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文化考试、面试、体检、招聘录用等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录在凤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xfx.gov.cn/)及“凤县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各阶段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凤县人社局1楼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退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蓝底)4张;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
4.资格审查:
5.领取准考证时间:
(三)体能测试
(四)组织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可开始笔试,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的减少招录名额。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城市管理执法相关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知识和公文写作。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90分钟,按实际笔试成绩的60%计入综合成绩。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地为准。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
2.笔试时间: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务须知:应试人员需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和橡皮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五)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录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录面试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凤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凤县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3.招录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招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六)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法规常识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总分100分,按实际面试成绩的40%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凤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凤县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七)拟定录用人员
1.拟录用人员确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录用人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招聘计划人数录满为止。汇总名单结果由统计人、审核人及监督小组代表签字。
2.拟录用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出现并列情况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八)体检
1.根据综合考试成绩,统一到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
2.体检不合格的缺额,从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在凤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此次公开招录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出生年月、户籍地址、文化程度、考试成绩、录用岗位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招录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人事档案接收
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对确定的录用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转递本人人事档案,对档案审核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公司将不予录用。应届毕业生应聘成功后报到时间可延迟至
四、聘用及待遇
(一)面试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100元/月。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协管人员工资调整标准表(试行)》确定工资待遇,最低月工资2550元(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个人缴纳的各项保险),并按照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工资待遇按照调整长效机制进行晋升。
(三)聘用期间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为协管人员统一配发制服,年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原则上最少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工作时间未满2年辞职的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的,需全额支付用人单位配发的制服制作费用。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咨询电话:0917-4800125
(二)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开招录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凤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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