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2023年上半年高层次人才及人事代理招聘已结束,原定招聘计划未完成,为缓解临床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经汉中市人社局、卫健委批准,同意我院赴西安参加2023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本科生招聘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人事代理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优秀人才,更好地满足医疗服务的需要。
一、招聘名额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9名;
2.医院人事代理备案制工作人员9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须为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2日至2005年6月3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为准);符合报考岗位聘用要求中级职称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6.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2023年7月31日以后毕业,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3.现役军人。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定向招聘”、“特岗全科”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专业测试、面试、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体检、考察、备案审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及汉中市中心医院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和《2023年汉中市中心医院赴西安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和《2023年汉中市中心医院赴西安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地点
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体育场北区E1N3N2看台中国西安人才市场招聘广场汉中市招聘区。
2.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汉中市中心医院赴西安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1)或《2023年汉中市中心医院赴西安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其他材料:报考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岗位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供医师规培合格证或相关证明。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
(3)其他事项。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我院招聘公告中两类人员招聘中的一个岗位。
(三)面试
每个招聘岗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和其他事项在报名处公布,面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人员名单、加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比例,需要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前组织实施。
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四)签订聘用意向协议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人员。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人员。
对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聘用意向协议书》。对医院人事代理备案制工作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汉中市中心医院招聘意向书》。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签订聘用意向协议的人员,请有关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汉中市中心医院聘用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体检、考察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和汉中市中心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备案、聘用
1.高层次人才:公示期满后,向汉中市人社局上报公示情况、拟聘结果备案。备案审核通过人员,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应聘人员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社保、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的汉中市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人事代理备案制工作人员: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对所选人员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及个人档案进行终审。终审合格后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等相关待遇。终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与其他单位产生的纠纷影响聘用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以上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格人员医院将按照需求确定岗位,对自愿到急缺岗位的优先考虑;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备案审核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13992630852
举报或投诉电话: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916--2639569
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916--2628606
汉中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0916--2681318
附件1:汉中市中心医院2023年赴西安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材料汇总
附件2:汉中市中心医院2023年赴西安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材料汇总
汉中市中心医院
2023年5月2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anzhong.gov.cn/hzszf/xwzx/gsgg/202305/d20cc189dd8f44ec982b49d4bdc5c7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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