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精神,我校现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岗位若干。
一、岗位简介
科研助理岗位是指学校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设立的,涵盖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科研财务助理等为各类科研活动提供辅助服务的岗位。
二、招聘需求及岗位要求
请详见附件《科研助理岗位招聘信息表》
三、岗位待遇
1.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按照企业性质缴纳社会保险;
2.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方式
1.应聘者请于
2.我校相应设岗单位将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设岗单位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对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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