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教育质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银龄讲学计划基地学校建设的通知》的要求,现就马尔康市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马尔康市银龄讲学计划基地学校(马尔康市卓克基中心校)计划在2023-2024学年招募银龄讲学小学段教师3名(科学、道德与法治、体育各一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为州内外退休优秀教师,以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等为主。
(二)年龄不超过65岁(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招募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核或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的程序招募讲学教师。
四、岗位职责
(一)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基地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带动提升基地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二)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由马尔康市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马尔康市教育局和基地学校对其进行评价考核,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马尔康市银龄讲学计划基地学校基本情况
马尔康市卓克基中心校作为首批银龄讲学计划基地(培育)建设学校,创办于1954年,学校占地面积
六、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自愿报名。
(二)资格审核。
(三)公示公告。
(四)签订协议。
(五)上岗任教。8月下旬,讲学教师根据协议上岗任教,履行岗位职责。
七、保障措施
(一)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人医疗关系及有关规定办理。
(三)银龄计划基地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马尔康市教育局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37-2827351(15388451201)
邮箱:596892917@qq.com
马尔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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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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