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任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北方民族大学主页:www.nmu.edu.cn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恪守学术规范,专业功底扎实深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须在1988年5月1日(含)之后出生)。已经在我校其他岗位工作的人员,如意愿报考此次专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可适当放宽2周岁。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详见《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见附件)。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北方民族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应聘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7日下午17:30结束。
(二)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在线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登录北方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rczp.nmu.edu.cn/)进行注册,并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填写报名信息。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按照学校公布的招聘计划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及复审,经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品德学风进行把关,重点考核专业知识、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师德修养、心理健康、综合素质等方面。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师风、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数之比须达到3:1及以上才能组织考试,未达到3:1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不能达到考试比例的岗位,不得组织考试。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且不受3:1比例限制。
(五)开展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进行档案审核、政治审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数量等额择优确定入选人员。对入选人员进行体检、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体检、测试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核及政治审查,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主动放弃者,学校视情况研究是否递补。因不可抗力影响,考察、体检等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档案审核结果,参考心理健康测试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六、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录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www.nmu.edu.cn
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rczp.nmu.edu.cn/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人:乔老师、寇老师
咨询电话(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0951-2066814(人事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
附件【附件2.doc】
北方民族大学
2023年5月2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mu.edu.cn/info/1034/269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