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所拟招收1名合同制党务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文员(党务工作岗位),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身份,主要从事文秘和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违法违纪处理。
3.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爱岗的奉献精神。
4.熟悉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文稿写作能力。
5.要求宁德户籍或能提供长期居住宁德的证明。
6.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年龄条件
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专业及学历条件
文科类专业。全日制“211”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或以上学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写作能力、考察和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宁德市人力资源网和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网站发布。
(二)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考生将简历、学历证明发送至邮箱(718805038@qq.com),文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6月25日
2.提交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说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料。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办公室按公布的岗位和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电话通知考试时间。
(四)考试方式(时间待定):写作及面试。总成绩=写作成绩×40%+面试成绩×60%。
加分项: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平台每发表一篇个人署名文章(文章发表日期在2023年5月25日之前)的加0.5分,5分封顶。
(五)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试入围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和体检合格报告。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对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工资待遇:8000元/月-120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五、工作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正大路13号
六、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事宜由招聘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3-2226685)
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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