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强化云南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云南省关于加强聘任制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聘任制公务员工作规程(试行)》等要求,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聘任制公务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产业发展研究专员1名;
2.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管委会总经济师1名;
3.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总经济师1名;
4.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总经济师1名;
5.昆明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综合保税产业发展专员1名;
6.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专员1名;
7.昆明市审计局信息化总规划师1名;
8.晋宁产业园区管委会产业发展专员1名;
9.安宁产业园区管委会总经济师1名;
10.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投融资专员1名;
11.昭通市商务局物流产业发展专员1名;
12.昭通市文化和旅游局文旅产业发展专员1名;
13.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专员1名;
14.镇雄产业园区管委会总规划师1名;
15.水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投融资专员1名;
16.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双碳管理专员1名;
17.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化工产业总工程师1名;
18.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1名;
19.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1名;
20.曲靖市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专员1名;
21.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投融资专员1名;
22.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化工安全专员1名;
23.玉溪市委网信办数字经济发展专员1名;
24.玉溪市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专员1名;
25.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专员1名;
26.保山产业园区管委会投融资专员1名;
27.腾冲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投融资专员1名;
28.施甸产业园区管委会投融资专员1名;
29.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1名;
30.禄丰产业园区管委会投融资专员1名;
31.普洱市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专员1名;
32.普洱市数字经济局数字经济发展专员1名;
33.思茅产业园区管委会产业发展专员1名;
34.景谷产业园区管委会产业发展专员1名;
35.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外贸易专员1名;
36.祥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员1名;
37.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管委会金融分析师1名;
38.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管委会跨境电商专员1名;
39.瑞丽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口岸经济发展专员1名;
40.畹町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边贸产业发展专员1名;
41.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发展战略分析专员1名;
42.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数字经济发展专员1名;
43.凤庆产业园区管委会投融资专员1名;
44.云县产业园区管委会新材料产业总规划师1名;
45.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运行分析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50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省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5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
8.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聘任职位。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应聘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云南省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应聘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2)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近5年来作为负责人、主要骨干完成相关项目、课题、案例、学术论文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于考试测评阶段(面试前)查验。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步开展报名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为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应聘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应聘或者聘任资格。
(三)考试测评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测评,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设1个考试科目,着重测试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特别是运用专业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时间暂定为6月下旬,地点统一在昆明市。
2.面试。分职位组织,重点测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位匹配程度,时间暂定为7月中旬,地点统一在昆明市。
根据招聘名额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不得作为面试人选。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在云岭先锋等平台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招聘名额1:2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不得作为考察人选。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在云岭先锋等平台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综合成绩、考察人选名单。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组织实施。
(五)体检
组织考察合格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在新录用公务员体检定点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费用(含复检)由聘任机关承担。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测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在云岭先锋等平台公示拟聘任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考察与体检后确无合适人选或者应聘人员质量不高的职位,终止招聘程序;因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形成职位空缺的,可按照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聘任职位。
(七)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聘任机关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聘任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四、其他事项
(一)薪酬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一般按月发放工资,除同等享受聘任机关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含年终奖金、绩效奖金)外,还享受每人每年不低于30万元的年度考核绩效奖,符合条件的聘期内还可享受相应人才补贴、优惠政策。
年度考核绩效奖具体发放标准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其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按合同约定标准的120%发放,考核结果为称职的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不发放。
(二)日常管理
聘任制公务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进行管理。主要承担聘任合同约定和主要领导安排的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任务,日常工作直接向聘任机关主要领导负责。
(三)职业发展
1个聘任期满,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的聘任制公务员,经批准,可以续聘一次。对于聘任期间德才表现优异、工作实绩突出,续聘时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比照享受上一职级层次待遇。对在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上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工作长期需要的聘任制公务员,聘期满五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或者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经批准,可以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四)咨询监督
有关报名、考试测评等事项,应聘人员可以具体咨询《2023年云南省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上的联系电话。
省委组织部和聘任机关所在的同级纪检监察或组织部门将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凡在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省委组织部监督举报电话:0871—63991556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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