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的通告

共计2个岗位,招 2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查看此公告的职位列表
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有关部门同意,2023年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三明市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三明市各县(市、区)及以下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符合条件但自愿从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调入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财务或审计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5月28日),且目前正在从事财务会计岗位工作。除试用期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分别不超过40、45、50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与选聘单位人员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

(7)组织人事部门认为不宜选聘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配情形。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8日。未取得相应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选聘资格。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办理入编和签订聘用手续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通告

本次选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选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和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sm.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复核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9日18:00止,将需要提交的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smjtjrs@163.com,报名时间以发送邮箱时间为准。

(2)现场复核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三明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198幢三明市交通监控中心1008室),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598-8291670。

2.有关要求及需提交的材料

(1)《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1份;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年龄与组织认定年龄不一致的,以组织认定年龄为准);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证明1份;

(5)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3年以上基层财务或审计工作经历,且目前正在从事财务会计岗位工作证明(须加盖公章)。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证书原件现场复核后归还报考者本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三明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审核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本人。本次选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选聘。

(四)考试

本次选聘的考试程序和要求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文件规定执行,选聘原则上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选聘岗位进入面试考生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确定,当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20人时或因特殊需要,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聘,笔试成绩前3名人员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选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则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即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

选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进行计算。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选聘人数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可以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进行计算。

选聘岗位若没有成绩达到合格线人员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选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选聘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面试成绩最高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另行加试一场面试,加试考生名次按加试后的面试成绩排序;选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面试成绩以加试的面试成绩为准。

体检由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2.考察。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谈话、协审、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调动

拟选聘人选确定后在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调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且最迟于体检前提供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选聘资格。

2.因体检人选、考察人选自行放弃选聘资格或体检、考察结果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影响选聘导致选聘名额空缺、或档案审查不合格导致名额空缺的,由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是发布公开选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在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三明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598-8291670。

六、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选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参加选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2.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三明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选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8-8231619。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由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人社[2019]217号)执行。

附件1.2023年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3年三明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sm.gov.cn/xxgk/tzgg/202305/t20230526_1909128.htm

公告热度
解锁详细分析
该公告在同类公告中的热度为 ***,目前已有 *** 对其非常感兴趣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网官方微信(硕博QQ交流群:247884325 ,进微信群请加:gzgxrcw06)
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
高校人才网
百万硕博人的择业平台
高校直招
5000+单位官方入驻
简历直投
30W+职位一键投递
{{applyDialogData.systemTips}}
{{applyDialogData.resumeTips}}
+ 上传
+ 上传文件
立即续费
{{successContentUp}}
{{successContentDown}}
我知道了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 title }}
{{tips1}}
{{tips2}}
职位投递成功!
微信扫码关注【高校人才网服务号】

求职效率翻倍

实时接收投递反馈
精彩活动抢先知晓
为你推荐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