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等文件精神,经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党委研究,决定采取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是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管理的正厅级公益二类差额事业单位。所属4家事业单位: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科学技术出版社、新疆人民卫生出版社、新疆音像出版社。主要职责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现代文化为引领,聚焦“举旗织、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坚持主题出版和公益性出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大力实施文化润疆工程,用汉、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等6种语言文字出版图书和音像制品,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满足新疆各族群众阅读需求。办公地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风扎实过硬,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报考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学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七)少数民族考生中民考民应聘人员普通话水平需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九)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五、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方式
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考核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网(rst.xinjiang.gov.cn),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官网(http://www.xjrmcbzs.com)同步发布,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期限为
(二)报名
报考者可根据招聘公告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网络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报名者将报名所需所有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Xjrmcbs2022@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学专业”的形式命名,所需材料名称以“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命名,不按照要求发送即视为报名材料不符合报考要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报名材料的人员不予受理。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急需紧缺专业等特殊岗位,可调整为2:1及以下;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
①填写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电子版(资格审查表必须附近期电子照片,内容确保真实准确);
②填写《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附件3);
③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④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⑤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⑥报名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⑦中共党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七、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仅限于
八、考核
出版社将在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招聘考核。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考核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在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官网公布总成绩、排名、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考察
(一)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报考者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
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二、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招聘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1-2818680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出版社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重要信息提示。
(三)报考者放弃或被取消入闱、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联系人:聂光玉、潘琳、高帅
联系电话:0991-2307363 0991-2823427
附件:
1.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公告表(最新)
2.新疆人民出版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3.新疆人民出版社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xlsx
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少数民族出版基地)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2/202205/9901bbfde70f46c9b04b22fecdf2a97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