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吉水英才”计划,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吉水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报考对象须为:(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身体健康;(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8)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9)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
1.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详见附件2)。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实行考生网上诚信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上诚信报名方式报考。不收取报名费。考生将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通过Email于
2、提供报名材料。报名需提供《吉水县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登录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以及岗位表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格证(成绩证明)、证明材料等,正式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资格复审。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将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时间,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5室(城北洪先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二)面试
本次招聘仅采取面试形式开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方式: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者(详见岗位表)面试为无生试讲,无生试讲内容为相关学段学科课程,采用江西省使用现行教材。备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报考其他岗位者(含经贸学校财务会计教师岗)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三)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的原则(同时也是递补规则)。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和聘用(签约)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水县政府网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签约)的:历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应届毕业生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聘用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
同时,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根据吉水县《关于实施“吉水英才”计划的意见》(吉水县发[2018]14号)按相应层次人才类别享受待遇。
D类人才包括纳入人才评审认定委员会发布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各类人才,部分优惠政策如下:(1)在吉水没有住房的,免房租入住公租房或人才住房,为期5年(人才住房居住满4年后可按市场价七折购买);首次购买其他商品住房的,在本县已聘用岗位(因工作需要调岗除外,下同)工作满2年后给予一次性15万元购房补贴;(2)新引进且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在本县已聘用岗位工作满1年后给予每年4万元人才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3)本人及配偶、子女、配偶双方父母在本县公办景点免费;(4)本人子女愿意随迁来县就学的,由教育部门负责协调,优先在城区学校统筹安排。
E类人才包括全县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全日制硕士学位获得者,部分优惠政策如下:对符合人才住房供应对象的,可按有关政策租住公租房或人才住房(本人、财政、用人企业或单位分别按50%、25%、25%的比例负担房租),人才住房居住满5年后可按核定价购买。全县企事业单位新引进或录用、聘用且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全日制硕士学位获得者可享受:(1)按每人500元/月发放人才生活补贴,从试用期满次月起连续发放3年(对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第二年起停发);(2)在本县已聘用岗位工作满2年后,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
服务期内调出、辞聘、离职的,需一次性退还财政补助的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六、其它事项
1、公示前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由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递补。
2、咨询电话:0796-7108096,监督电话:0796-3560694
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2022年吉水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3:吉水县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空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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