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仪陇县地方海事处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考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及名额
全县在编在职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下同)3名。
(二)考调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乡镇服务年限期满。
4.具有一定的文稿处理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常用的办公软件。
5.年龄40周岁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乡镇最低服务年限期等计算均截止报名前一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历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试用期除外);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仪陇县地方海事处办公室;联系人:杨燕,0817-7222886。
3.报名所需资料:①《仪陇县地方海事处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工作单位签具同意报考的意见);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半身彩色照片2张。
(二)职位调整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比例不低于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调减考调名额或取消考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文写作能力。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考调名额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3:1的,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能力、综合分析、处理问题、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将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入或借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用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表现优秀且符合调动条件的,按程序调入仪陇县地方海事处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监督电话:0817-7883655。
四、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考调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开展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工作程序进行。
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
仪陇县地方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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