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高水平教科研队伍,全面提升安徽教育科研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岗位及人数
综合教研员2名。
三、引进条件
(一)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教育科研工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条件。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学历条件。博士研究生,教育学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和研究水平。
(四)年龄条件。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其他事项。下列人员不得参加:
1.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职业道德并受过处分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引进流程
(一)发布公告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5月30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获奖证书、课题成果(立项、结题和学术交流等相关支撑材料);
(4)论文(需提供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
以上材料需以PDF格式报送,按序列出材料清单。凡不按要求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能清晰辨认的视为无效材料。
3.报名方式:请将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发到邮箱:jiaokeyuan@ahedu.gov.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二)资格初审
应聘者提交报名材料后,由省教育厅人事处、省教科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及工作进展将及时电话通知相关应聘者。
(三)组织考核
参加考核人员需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考核形式根据招聘专业属性确定,具体将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能力、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和仪表举止、潜能、实现教学目标、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以及教学效果和实际操作技能等。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实施方案将视工作进展情况另行确定。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程序、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省教育厅人事处指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程序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经批准后在安徽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省教育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引进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才工作全程由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机关纪委进行监督,考核环节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归档保存。
(二)引进人才工作广泛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徽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1-62672698,62831827;监督电话:0551-62816949、62822716。
安徽省教育厅
2022年5月9日
附件: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信息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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