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月湖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积极肯干,吃苦耐劳,敬业奉献,团结协作;
(3)身体健康且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ytyhwmb@163.com)和现场确认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月湖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月湖区经济大厦647办公室);
4.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两证在现场确认时请提供原件)、个人简历及相关业绩材料,扫描件打包发至邮箱。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办理招聘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聘用
1.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择优确定1名聘用人员。
2.聘用。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实行聘期考核制,聘期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按合同规定予以辞退。
3.待遇。具体薪资等情况面议。
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月湖区委宣传部(文明办)
咨询电话:0701-6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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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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