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参加高校人才网联合[名校名企]精准引才直荐活动,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报名投递,您的简历将直荐至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1.活动详情
此次引才活动全程免费!直荐单位涵盖全国八大地区,目前共有80+优质单位参与引才直荐活动,现诚挚邀请海内外应往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社会在职人才、博士后出站人员、中高级职称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报名参与简历直荐。
2.报名通道
请有意向报名的人才点击以下链接进入填写报名信息:http://gaoxiaojob.com/a/1679456833?fromType=1
注意事项:本报名表涉及内容较多,建议您准备好个人简历后通过PC端填写;如您在移动端填写建议您提前保存简历截图或简历文件,让您快速上传个人简历
3.活动咨询
如您想及时了解最新参与直荐的优质单位信息
以及更多单位的直推代投活动
请您添加高才小助手-小博微信:gzgxrcw05
备注: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引才直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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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国内财经名校、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创办,培养普通全日制本科人才的独立学院。
学院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学科、专业优势,设立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法学、英语等15个本科专业,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等本科层次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现有在校学生近万人。
目前红山学院地跨桥头和福建路两个校区:桥头校区位于镇江市桥头镇,占地105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福建路校区位于南京市铁路北街128号,占地220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高淳新建校区占地1100亩,一期建设28万平方米,待履行办学地址变更程序后,学院将迁入高淳新校区。
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高水平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及以上职称。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综合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及一定的研究能力。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5.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科研成果。
二、聘任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2.提供具有同地区行业内竞争力工资+五险一金+过节福利+带薪寒暑假+过渡房+班车+其他福利;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才待遇参照学院副教授标准执行。
3.根据引进人才综合水平,给予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待遇。特殊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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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类型 |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需求人数 |
任职条件 |
1 |
专任教师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
国际经贸系 |
专任教师1 |
3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国际贸易、产业经济、管理工程等专业。 |
2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西方经济学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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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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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金融税收系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保险学等专业。 |
|
5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税收学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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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专任教师1 |
3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金融学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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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会计系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具有计算机会计、会计信息系统等专业学习背景或工作经历,熟悉大数据会计分析与财务决策、智慧会计等研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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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具有计算机财务、数智财务共享、RPA财务流程自动化等专业学习背景或工作经历,熟悉智慧财务、财务建模等研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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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具有信息系统审计、绩效审计等专业学习背景或工作经历,熟悉大数据审计、法务审计等研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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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商管理系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工商(企业)管理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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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专任教师1 |
3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管理科学与工程、技术经济与管理、创新创业管理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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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专任教师1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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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文法系 |
专任教师1 |
3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法学专业。 |
|
14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英语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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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专任教师1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日语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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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专任教师1 |
1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计算机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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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专任教师1 |
2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中共党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等思政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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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