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幼儿园整体建设工作,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做好幼儿园教师队伍配备工作,现面向全国招聘幼儿园教师若干名。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的原则。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岗位:幼儿教师7名(月薪6000元左右,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报考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相关专业、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
2.年龄18周岁-40周岁(包含40周岁),获省、市、区级相关工作奖项或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并择优录取。
3.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中职学前教育资格证。
4.所有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需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5.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幼儿教育,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志愿服务学前教育事业。
6.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保育员3名(月薪4800元左右,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报考条件①: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
2.年龄18周岁—40周岁,需持有保育员证。
3.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幼儿教育,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志愿服务学前教育事业。
4.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报考条件②:
1.大专以上学历,具有5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
2.年龄18周岁—40周岁,需持有保育员证。
3.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幼儿教育,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志愿服务学前教育事业。
4.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面点师1名(月薪5000元左右,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2.团结同事、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25-45周岁,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持面点师证。
4.身心健康,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以上岗位同等条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5.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二、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根据岗位要求具体考核
2、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招聘程序
公开报名,为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信息将在海南人才招聘网、三亚人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地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339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上午8:00-2023年6月7日下午18:00
3、应聘人员按要求准备好以下资料电子版上传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个人详细简历一份;
(3)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有);
(4)学信网查询结果(含二维码);
(5)《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下载填写、签名并按手印后上传);
(6)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7)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料及其他获奖证明资料(如有)。
四、录用
1、录用人员与海南南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月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
五、申明及其他
1、应聘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凡在规定时间,未按规定参加面试、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者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若因通讯联络不畅造成联系不上应聘者,均视为应聘者自愿放弃应聘;
5、招聘全程由海南南国人力组织并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南南国人力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707572
监督电话:0898-38580225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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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notice/?doc_id=9457&EXAMID=5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