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湖南鑫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宣传专干和协警,将派遣至临湘市人民法院。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位一:宣传专干2名;
岗位二:协警1名,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报考协警岗位的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报考条件
1.宣传专干岗位: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会摄影、微信编辑、图片处理、视频剪辑的优先考虑。
2.协警岗位: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身高1.70米(含)以上。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本人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湖南鑫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白云汽车站旁)报名,联系电话:13874033603(黎经理)。
网上报名资料投递邮箱: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13874033603@139.com,邮件名称注明“招聘宣传专干/协警报名+性别+姓名”,联系电话:13874033603(黎经理)。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6日。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文化的需要提供学历在线认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等资料报名,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提供两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取消考试及招聘资格。报名人员按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由湖南鑫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宣传专干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方面内容:
1.笔试(60分)。考察写作能力,根据给定材料写一篇文章,考察考生的写作、问题分析及价值观等综合能力。
2.面试(4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临场应变能力。
协警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两方面内容:
1.体能测试。参照《公务员体能测试达标通用标准》组织考生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凡有一项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症状,概由本人负责,与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100分)。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临场应变能力。
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按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折成考生总成绩,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入围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执行,体检费用正式录用后由用工单位承担,体检时间另定。体检合格者需提交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的证明。体检不符合条件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拟聘公示。根据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储备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作为派遣制储备人员,当各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相关程序补录。储备期间为本次招录后至下次招录前。
(七)试用、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湖南鑫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因试用期不合格,或因试用人员本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五、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临湘市人民法院现有派遣制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要求
1、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相关信息和情况;
2、招录工作的各个环节要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者,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不听劝阻,恣意扰乱考场秩序的参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4、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临湘市人民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南鑫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临湘市人民法院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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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ylxf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5/id/73163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