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要求,为进一步畅通渠道、拓宽来源、优化结构、增强活力,规范优化干部调配交流方式,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16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度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旗区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2.中央、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设在旗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特别是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6月(含)。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等,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另有年龄要求的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8.职务职级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报考市直机关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职位,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层次职级。职务职级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含)。
9.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的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公开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遴选职位或核减遴选计划数。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
(三)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高于2:1。
(四)考察由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具体组织实施,总成绩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参考,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选的唯一依据。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本次遴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为:
报考者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ordo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符合条件公开遴选职位,多报无效。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3年度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不得进行改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各相关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报考者有关信息真实性负责。
5.报考者将审核同意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各遴选机关(单位)电子邮箱。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公告,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各遴选机关(单位)收到报考者发送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发送《报名表》的不予资格初审。报考者可于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资格审查后,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或核减职位计划,已成功报名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科,即《综合试卷》,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
3.成绩查询。笔试后,参加遴选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遴选机关(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前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3张)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6月下旬进行。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
3.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该职位拟遴选人数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应当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面试的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者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成绩。
(六)考察体检
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确定遴选人选。考察组要严格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结束后,各遴选机关(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到市委组织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遴选资格。
五、遴选人选的任用
遴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开遴选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岗位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公开遴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由遴选机关对拟公开遴选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各遴选机关根据遴选职位和工作需要分配岗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机关试用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或职级。在公示、试用期阶段出现缺额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电话:0477—8588622;0477—8583323
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7—8586210
监督举报电话:0477—12380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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