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17]3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隆回县教育局所辖直管的紫阳初级中学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校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隆回县紫阳初级中学是将原隆回九中初中部剥离出来成立的一所公办寄宿制学校,属隆回县教育局直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地处花门街道,占地面积40余亩,办学规模为2000名学生,现有班级24个,在校学生1233名。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严把选调关口。
三、选调计划
隆回县紫阳初级中学校长1名。
四、选调对象范围
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五、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初级中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初级中学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具有初中以上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现任中学、中心学校正职,或具有两年以上中学、中心学校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3年以上中学中层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3年以上完全小学校长(书记)岗位任职经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45周岁以下(
7.中共党员,党龄1年以上。
8.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选调程序与要求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隆回县教育局政工股(地址:隆回县桃洪镇朝阳路400号)。
4.报名及考试咨询电话:曾松柏13874229256。
5.报名提交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与复印件;
②近期同底1寸彩照3张;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表、任职文件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④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资格审查:由隆回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关。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隆回县选调紫阳初级中学校长报名登记表》。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7.经资格初审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报名人员需达到5人以上方能开考。符合选调条件和资格的县(市、区)直属学校正、副职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如参加笔试人数大于10人,则进行笔试;如参加笔试人数小于或等于10人,则取消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教育管理基本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面试排名。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除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外,笔试成绩前10名者为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0人,则全部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面试分为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为说课,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第二个环节为竞聘演讲,时间8分钟;第三个环节为竞聘答辩,时间8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说课成绩×30%+竞聘演讲成绩×30%+竞聘答辩成绩×40%。
5.说课成绩、竞聘演讲成绩、竞聘答辩成绩、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1.面试成绩第1名的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竞聘答辩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竞聘答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竞聘演讲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竞聘答辩成绩、竞聘演讲成绩均相同的,年龄(以二代身份证为准)小的优先。
2.体检由隆回县教育局、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5.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任。
(五)考察
1.由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隆回县委编办和隆回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廉洁自律、教育教学教研能力与实绩、管理能力与实绩、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与办学成果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作出考察结论。
3.对存在干部选拔聘任15种负面清单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论确定拟选调人员。选调工作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和拟选调人员名单均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两次。
(七)聘任
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聘任。
选调后,服务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任为校长,调整到其他岗位。
七、待遇
(一)隆回县紫阳初级中学校长聘任后,纳入隆回县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任到与之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对应的岗位等次。
(二)根据被聘任人员意愿,在户口迁移、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方面结合隆回县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
(三)被聘任人员可在隆回县县域内提出学校校级班子组成人员建议人选。
(四)鼓励县外高层次人才来隆回县工作,根据《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魏源人才行动计划>(修订)的通知》(隆办发[2023]1号)文件精神,被聘任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级“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聘任前在隆回县外工作的,享受隆回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1.按层级分五年内每年给予相应经费资助,其中:正高级职称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万元/年,副高级职称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万元/年,国家级“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万元/年。
2.在我县工作一年以上,首次在我县购房时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万元,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万元,国家级“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6万元(如未满五年工作服务年限则购房补贴一律收回)。
3.聘任后暂无居所的,由用人单位安排临时住房;不能安排的,由用人单位发放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隆回县城有居所的不安排临时住房和发放租房补贴。
4.对直系亲属常住湖南省外的被聘任人员给予探亲补贴,每年补助标准为:正高级职称人才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6000元,副高级职称人才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00元,国家级“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000元。
5.在落户、就医、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探亲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在三级医院开通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子女可在县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选择就近就读入园。
八、工作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应聘者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任资格;已聘任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有关说明
1.本公告所称“以上”“以后”均包含本级、本数。
2.本公告中“初级中学”包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3.本公告中工作经历及有关资格条件均以
4.本次选调各环节的通知和结果等相关信息均在隆回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hui.gov.cn)和隆回县教育局官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了解选调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选调相关信息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隆回县教育局政工股0739-8232677
联系人:曾松柏13874229256
刘健 18873966566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回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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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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