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2023年度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14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2人和高校毕业生3人。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是自治区政府批准、自治区文物局所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着全区文物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保护及科学研究;文物信息资源收集整理、监测分析、建档立卷、宣传发布;开展全区长城资源调查、保护研究;文物保护科学研究等工作,是全区唯一一家具有团体考古领队资格的单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6日(不含)至2005年6月6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2023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6月6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为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3.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2023年6月6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3年6月6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4.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自主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实操)、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9:00—6月12日17:00;资格初审截至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10:00。报名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进行改报或放弃报名,改报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8:00—6月14日12: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17:00。此次考试不进行收费。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http://exam.nmcyrl.com/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2023年6月6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报考者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2.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0:00—6月18日9:00。
3.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笔试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和科目:2023年6月18日上午
9:00—10:30《专业知识测试》
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1科,试卷满分为100分。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考试,考试范围为考古学、文物保护、遗产保护的基础理论、方法、案例分析等相关内容。
(4)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7)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完成。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底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实操)资格。
5.面试(实操)
(1)面试分面试和实操2个部分,每个环节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操采取考古发掘或考古绘图等多个内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应聘人员面试(实操)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结构化面试(实操)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考古档案管理岗和公众考古岗不参加实操环节。
(5)面试(实操)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操成绩×50%(考古档案管理岗和公众考古岗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实操)成绩×50%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实操)成绩和考试总成绩须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7.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支委会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8.公示
经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自主招聘的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自主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自主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其它要求
1.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在自主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3.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4.本次自主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471-6968139、6285406、6269353、
政策咨询电话:0471-492338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2576560、2576561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3年5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2023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简章.doc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2023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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