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设置
本次招聘文职辅警名额共计4名(男性3名,女性1名)。
文职辅警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录入、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
职位详情见附件1《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户籍在宜宾市或居住地为宜宾市。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度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无驼背;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6.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7.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被开除公职、军籍、学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现役军人、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分局位于宜宾市长宁县竹海镇小桥街23号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博物馆附近)。
(三)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报名咨询电话:0831-4616906。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需仔细阅读本公告,真实准确填写《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附件2)的各项信息,以免影响考试;附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其中,户口在外市但居住地为宜宾市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毕业证扫描件。属于优先聘用的,请发送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报考信息表》需严格填写,不按照要求填写、内容不清或存在歧义的,一律不予受理。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能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根据报考工作安排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
考试项目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评,考试项目顺序和进入下一轮的方式将视报名情况在后续公告中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评实行合格制。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试项目为女子
项目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男子文职职位 |
≤5分00秒 |
≤5分10秒 |
女子文职职位 |
≤4分50秒 |
≤5分00秒 |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基本法律法规知识或公文写作。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缺考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的公告及成绩(结果)将通过“两海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体能测评用时较少的考生进入体检)。除本《公告》第二条“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第三款“招聘条件”第五项“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招聘单位对考察政审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政审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结论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依次递补。
(三)公示。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两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为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聘用。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考察政审事项的公布,请自行关注“两海公安”微信公众号。
六、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休假等待遇,工资等待遇随财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831-4616906
监督电话:0831-4613506
八、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工作的相关公告、通知均在“两海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
附件1
宜宾市公安局“两海”示范区分局
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职位 代码 |
职位 名称 |
招聘名额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20230601 |
文职 |
4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专业 |
男性3名,女性1名 |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ybrc128.com/exam/20902/26083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