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音乐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音乐学院: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市厅级。主要承担研究生、本科生教学科研及艺术创作表演等工作,学院位于杭州市西湖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7个岗位共10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学院紧缺急需用人,要求能在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一般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我院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博士研究生通过学院指定邮箱报名,硕士研究生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1.博士研究生报名及审核
(1)邮箱报名。时间:
(2)资格初审。学院将定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通过应聘人员报名邮箱或短信进行反馈。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博士研究生通过邮箱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硕士研究生报名及审核
(1)网上报名。时间:
(2)资格初审。时间:
(3)网上缴费。时间: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如有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则该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
(二)考试
博士研究生免初试(笔试),直接进入复试,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
硕士研究生考试采用初试(笔试)、复试相结合的方式。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各按40%、60%计入总成绩。
1.初试(笔试)
(1)初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如届时因疫情等因素影响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将以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所发布通知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
(2)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3)笔试成绩预计可于
(4)各岗位如有博士研究生入围复试,则该岗位硕士研究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如无博士研究生入围复试,则该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硕士研究生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复试。
2.复试。
资格复审和复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具体以浙江音乐学院网(http://www.zjcm.edu.cn,“通知公告”)公布为准,请符合资格的考生及时予以关注。
复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等与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复试考试形式:财务岗位复试为专业笔试+面试形式,其他岗位复试为面试形式。复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业务知识水平、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能力和素质。
所有参加复试者均需要参加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仅作为招录参考,不计入考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复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音乐学院网(http://www.zjcm.edu.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http://ct.zj.gov.cn/,“政务公开”);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初试、复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我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211721,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我院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9808065(杨老师),0571-89808066(邵老师)。
附件1.浙江音乐学院2022年非教学岗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浙江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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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zjcm.edu.cn/xywz/rczp/rczp/202205/24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