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是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直属实体研究机构,于2020年12月获批中宣部教育部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2021年6月获批“陕西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建立多学科交叉协同、跨学科跨领域共建共研的研究氛围,吸纳了校内外来自法学、民族学、国家安全学、国际关系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教育学、语言学等多个学科的学者组成研究团队。
中心依托我国西北地区的地缘特色,以服务国家战略发展和重大需求为导向,以推进我国西北地区人权事业发展为宗旨,以深入人权理论研究、加强人权教育培训、践行人权实践保护、提供人权咨询服务、参与人权国际交流等为工作内容。中心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陕甘宁边区人权保障的理论实践与当代价值、西北地区(新疆)反恐怖主义与人权保障、西北地区民族区域自治与少数民族权利保护的法律问题、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人权法治、国际人权保护与合作等方面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研究特色。
中心为研究人员提供了丰富的科研平台和良好的成长空间。中心开设有“公法与人权”、“跨学科研究青年学者工作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保障”等主题学术论坛,积极支持青年学者参与学术交流、提升学术能力;并通过为青年教师制定学术成长规划、自设中心自选科研项目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织青年教师财经国家基地省基地课题申报等方式,资助青年教师进行学术研究。中心依托多个学术平台、通过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鼓励研究人员在良好的学术氛围中成长。
一、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
岗位明细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博士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招聘的青年博士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做师资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在站期间给予讲师最高级岗位待遇。师资博士后相关政策请咨询人事处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9-88182518。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应聘程序
学校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网上报名
2.应聘者应在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wupl.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西北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相应的报名材料(《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科研成果、获奖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压缩打包以附件形式同时发送至各单位联系人邮箱和人事处邮箱。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统一书写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学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人事处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29-88182596
邮箱:nwuplszkzp@163.com
人权研究中心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29-85388016
邮箱:wangshuqi830@163.com
(二)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核。
(三)考核
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以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学术科研能力等。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由学校组织到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办理后续相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一)为具备陕西省二级以上教授岗位聘用条件之三项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50万元,优先解决校内住房,房价按校内成本价执行。学校在提供购买校内住房或租借周转房前,发放3000元/月的住房补助。
为具备陕西省三级教授岗位聘用条件之三项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费40万元,优先解决校内住房,房价按校内成本价执行。学校在提供购买校内住房或租借周转房前,发放2500元/月的住房补助。
为教学科研岗位招聘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按照类别分别发放安家费10万、8万、6万元,分别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8万、6万。学校在提供购买校内住房或租借周转房前,发放1500元/月的住房补助。
(二)对因学科建设需要而拟引进、招聘的具有高质量成果、高级别奖项的杰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学校审定其引进、招聘待遇。
(三)学校设有长安学者、长安青年学者、长安青年学术骨干等岗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聘者可申报相应岗位,聘期内将额外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岗位津贴。
(四)学校对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优先解决事业编制。
五、其他事项
(一)对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各单位按照要求分别组织进行。
(二)未尽事宜以陕西省及我校相关规定为准,由西北政法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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