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崇信县公安局2023年6月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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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全县公安工作需要,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额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12号)和《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辅警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一)依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之规定,报名应聘辅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崇信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4.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67200567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9067200567期间出生);

5.双眼矫正视力均达到5.0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勤奋敬业,现实表现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到行政处罚(交通违章除外)、刑事处罚,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4.因违纪违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个人征信不良的;

9.不宜聘用为辅警的其他情形的。

(三)优先招聘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政法专业、公安专业毕业生。

(四)加分项

对报名应聘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及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在电脑端点击报名平台链接https://sydwzp.zgrsw.cn/ksbm/main.html?zkxmid=3046前往报名入口,注册登录账号,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1.报名时间:2023679:002023613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等原件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61418:00

4.报名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人),202361418:00前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汉语作答,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涉及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5.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公告为准,工作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要求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征信报告、退伍证等材料。

2.因放弃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在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其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仪表是否端庄大方等。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体能测试

1.进入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3.体能测试分别测试以下项目:男子组10×4往返跑、1000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4往返跑、800跑和纵跳摸高。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试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10×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试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1000800)跑只测试1次。体能测试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测试结果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男子组:10×4往返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13″1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13″4为合格;1000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4'25″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4'35″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65厘米为合格。

女子组:10×4往返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14″1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14″4为合格;800跑,30岁(含)以下所用时间≤4'20″为合格,31岁(含)以上所用时间≤4'30″为合格;纵跳摸高,触摸高度230厘米为合格。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的按照体能测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政审

1.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进行,政审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政审突出政治标准,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道德操守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岗位适应程度。因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政审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聘用

1.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初选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问题,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是否续聘。

3.建立后备补录人员库,名额30人(从参加笔试、面试,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后备期1年。1年内因放弃、离职、除名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程序补录聘用。

四、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人员性质。此次招聘的辅警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担任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占用公安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相关待遇。

(二)管理培训。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及业务培训。

(三)薪酬待遇。新招聘辅警实行月薪制,工资的发放和晋升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共由六部分构成,分别如下:

1.基本工资为2800/月;

2.工龄工资按照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

3.层级工资具体标准为一级辅警1400/月、二级辅警1200/月、三级辅警1000/月、四级辅警800/月、五级辅警600/月、六级辅警400/月、七级辅警200/月;

4.岗位工资标准为300/月;

5.绩效工资具体标准为一级辅警人均500/月,二级、三级辅警人均400/月,四级、五级、六级、七级辅警人均300/月;

6.值班补贴按照100/天的标准发放,计发值班补贴的天数不超过4天,拟按400/月执行。

辅警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

(四)职业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辅警缴存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个人支付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将在县政府门户网、崇信发布、县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报名监督电话:0933-5917019

政策咨询电话:0933-6121762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31-8232158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崇信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

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531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gszhaopin.com/content/news/show/7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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