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选岗位名额及见习期限
前台综合柜员岗见习人员6名,其中叙州区管理部3人、珙县管理部1人、高县管理部1人、屏山县管理部1人。见习期限3-12个月。
二、招选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经济、会计、金融、法律、计算机等专业或具有相关职称者优先。
三、招选条件
(一)招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2.遵守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遵守单位工作制度,纪律观念强,安全意识强,服从单位管理;
3.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操作应用技能;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报名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认可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选环节,且所有相关责任自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有违法行为,已立案正在接受审查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人员。
三、招选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至6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宜宾市南岸商贸路109号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08室。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就业创业登记证》(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或街道可办理)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考试
根据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方式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选人员、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选人员。拟选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考察或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办理选用手续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人员与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建立劳动关系,与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宜宾市就业见习协议书》。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2500元/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被选用见习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见习协议。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见习协议的,协议终止。
五、咨询电话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科:0831-8221510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ybrc128.com/exam/20803/26103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