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昆区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程,进一步优化公证队伍结构,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结合区属公证处人才紧缺情况,拟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拟为天泽公证处自主引进1名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
(三)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四)户籍不限;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0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六)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本;
(七)具有公证员执业证,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一)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的应届生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二)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三)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四)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考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七)现役军人;
(八)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人才;
(九)用相关专业的“二学位”报考;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流程
(一)发布公告
通过昆都仑区政府官网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考生于2023年6月10日至6月16日,登陆昆都仑区人才引育信息化平台(http://203.57.28.219:86/)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凭报名登记表参加资格复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昆都仑区政府官网公示。
(三)资格复审
公示无异议,面试工作前,由区委人才办组织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需报考人员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则上按引进计划数与审核通过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上交具体材料如下(第1项材料准备两份,第8项材料准备一份,其余第2—7项均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2023年昆都仑区司法系统事业单位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一张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4.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法律职业资格证A本;
6.公证员执业证;
7.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佐证材料;
8.《诚信承诺书》(一张A4纸正反打印,手写签字)。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填写就读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工作经历(填写工作或待业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为提高资格审核效率,请提前按照上述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
(四)面试
面试环节委托第三方团队实施,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共2道试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现场打分并向报考人员公布,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无故不按时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岗位专业性较强,划定70分的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参加面试成绩前三分之一人员(未被录用的)纳入储备人才库。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保存3年。
(五)体检和考察
区委人才办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考察。体检需在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集体研究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符合条件的拟引进人才信息,形成人才引进工作报告,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七)公示
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在昆都仑区政府官网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办理人事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办理列编、聘用等手续。
五、引进人员待遇
引进人员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正式在编职工待遇,最低服务期5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期满依据考核结果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其他待遇按照包头市人才相关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期间有关成绩公布、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及公告中未尽事宜等其他信息,将在昆都仑区政府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二)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纪律与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引进工作期间,由昆区司法局派驻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设置监督举报电话。人才引进全程设置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咨询电话:0472-5305382
2.监督举报电话:0472-2836133
附件1:2023年昆都仑区司法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kdl.gov.cn/detail/cid/431/aid/113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