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合作共建的泰国宋卡王子大学孔子学院、印度尼西亚玛琅国立大学孔子学院以及越南河内大学孔子学院的需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报名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需求
具体岗位要求请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教师赴任时间初定为2023年10月(以具体派出时间为准)。一个任期2年,一般为1-2个任期。
二、人员条件
(一)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身心健康。泰语、印尼语、越南语专业背景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四)具有2学年(含)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及相关教育机构的教师。
(五)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三、报名程序
(一)申报材料。
1.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并下载打印签字后按要求提交。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办结离任结算后方可申请。除申请表外,需要附以下材料:
1.在岗教师需提供单位推荐信,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需提供最后一任所在国外单位的推荐函,内容包括:
(1)政治面貌;
(2)思想品德;
(3)教学能力;
(4)身心健康状况情况。
2.学位/学历及其他证书复印件。
3.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4.志愿者申请时须提供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履职考评表。
(二)材料报送。
请于
四、选拔考试
经我校推荐并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须参加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7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派出待遇
派出期间学校在岗教师保留校内待遇,任教期间的其他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附件1)和《广西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外派教师选派及管理办法》(师政人事[2020]50号)(附件2)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孔子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黄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773-568422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附件
附件1:《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pdf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和外派教师选派及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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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gxnu.edu.cn/2023/0603/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