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县委编委下达的事业单位用编计划,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拟面向社会为南漳县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及镇(区)城镇运行管理中心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并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资格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单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的具体单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南漳县城市(城镇)运行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南漳县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岗位代码2022002、2022003)面向本县域或相邻县域户籍招聘,“本县域或相邻县域户籍”是指南漳户籍及与南漳接壤的县、区及县级市户籍,包括户籍原在上述区域,因就学就业等原因从上述区域迁出的考生也可报考。
2.各镇、经济开发区城镇运行管理中心(岗位代码2022004-2022014)面向本县域户籍招聘,包括户籍原在本县,因就学就业等原因迁出的考生也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5.南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相关要求及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审核,对于未列入目录或者未归入相应大类的相近专业,在保证审核尺度一致的前提下从宽把握。也可参考湖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审核。
三、报名
(一)报名途径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s://pxks.hbnz.gov.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
2.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初审网上进行,审核时间为
3.缴费确认时间。缴费确认起止时间为
4.准考证打印时间。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时要上传个人照片(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电子照片)。
4.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如果因为填报信息不完整、照片未上传等原因导致没有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报名时限内再次登陆系统重新填报相关信息后再提交。
5.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且本人签字,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区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在笔试考点现场退费。办理退费时,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民政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当地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准考证,于笔试当天到笔试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7.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南漳县人事考试院,电话:0710-5237687。
8. 网上报名有关操作详见《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指南》(附件2)。
四、笔试
(一)笔试类别、科目及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笔试按综合管理类(A类)设考。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大纲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
(二)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初步定于
(三)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服务时间截止
(五)笔试成绩查询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
考生可登录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s://pxks.hbnz.gov.cn/)查询考试成绩。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报考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面试通知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缺考、放弃等原因,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对于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由南漳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发放《南漳县城市(城镇)运行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以下简称《面试通知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具体要求见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值各100分,分别按50%、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通过南漳新闻网予以发布,考生可登陆南漳新闻网查询。
七、考察、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
2、考察、体检统一组织,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县属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遵守当地防疫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等必要证明。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10-5237687;监督电话:0710-5232878。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附件1:南漳县城市(城镇)运行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1).xls
附件:附件2: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指南.doc
附件:附件4:2022年度南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bnz.gov.cn/xwzx/gsgg/202205/t20220510_27994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