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防工程管理中心是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人防工程及设备设施技术咨询服务和业务培训,国防动员与人民防空发展研究、调查统计,人防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行政辅助等工作。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宁波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敬业精神。
2、符合本单位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资格及技能等任职资格要求。
3、宁波市级机关所属、各区(县、市)机关所属、镇乡(街道)的事业编制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有关回避的规定要求。
(三)选聘岗位及名额
1.选聘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
2.岗位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范围应用经济学类,具有2年以上从事发展规划研究、调查统计、国防经济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试用期未满,或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首次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缺乏政策,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时间、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月。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佐证材料
报名邮箱:nbsrfgcglzx@163.com,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0574-87520206。
(二)资格初审
1、参加选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选聘单位在收到邮件后将对参加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选聘条件的,通知本人进入下一环节。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选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报名审核及资格初审确认结果通过电话或浙政钉方式通知。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岗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取消该岗位选聘。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选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环节,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选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选拔
此次选聘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等情况,经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选聘考察对象。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70分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面试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http://rfb.ningbo.gov.cn原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公布。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与选聘岗位的适合程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在考察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选聘证明。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拟聘人选名单报经市人社审核后,在宁波市人社局、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本次选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聘资格。
未尽事宜,由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87520206、87520189
监督电话:0574-87520236
宁波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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