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创建于1978年,是上海市教委、上海市科委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共同建设的一家儿科医学研究所;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为临床基地,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儿科医学重要科研机构,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实力和临床研究基础,在国内儿科界享有较高声誉。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队伍人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研究人员,职数6名
2.实验技术员,职数6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研究人员: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或者协助首席研究员和高级研究员具体实施科研项目,分析处理实验数据,撰写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指导研究助理;协助指导研究生和管理实验室。
(2)实验技术员: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及细胞生物学等技术进行各类医学实验;协助收集实验数据并进行数据分析;协助管理维护实验室;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研究人员:医学、遗传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及发育生物学等专业背景,博士学位,有进取心,兼具独立研究和团队工作能力;从事医学基础研究工作,学术上有较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优秀的语言表达及写作能力;有海外研究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实验技术员: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及检验等相关专业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实验技术工作;有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面试和笔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笔试由单位组织,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4.体格检查
按照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1-65791316;021-25076434
监督电话:(干部(人事)部门电话)021-2507610
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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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20130/t0035_14055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