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工程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简称“研究中心”)是落实国家主席习近平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知识和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级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岗位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国际合作部管理岗 |
专技十二级 |
1 |
1.负责中东欧国家项目服务整体运营工作; 2.负责中东欧及周边国家(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等)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和维护、国际科技合作资源拓展和重大品牌活动组织和管理。 |
1.专业不限;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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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有一年及以上专职从事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经历(需提供佐证材料); 3.须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雅思6.5分或托福90分或俄语专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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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合作项目服务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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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十二级 |
1 |
1.负责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科技合作过程中的笔译和口译工作; 2.负责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
1.本科专业为英语(050201)、翻译(050261),或硕士专业为英语笔译(055101)、英语口译(055102);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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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1.男性;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有一年及以上专职从事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经历(需提供佐证材料); 4.须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雅思7.5分或托福98分及以上。 |
创新合作项目服务岗2 |
专技十二级 |
1 |
1.负责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科技合作过程中的笔译和口译工作; 2.负责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
1.本科专业为英语(050201)、翻译(050261),或硕士专业为英语笔译(055101)、英语口译(055102);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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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1.女性;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有一年及以上专职从事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经历(需提供佐证材料); 4.须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雅思7.5分或托福98分及以上。 |
创新合作项目服务岗3 |
专技十二级 |
1 |
1.拟来华发展的中东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服务和管理工作; 2.协助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产业化项目和技术交流与合作。 |
1.硕士专业为理工类;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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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有一年及以上专职从事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经历(需提供佐证材料); 3.须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雅思6.5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 |
中东欧国家创新项目服务和创新合作研究岗 |
专技十二级 |
1 |
1.负责中东欧国家创新项目和人才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机制和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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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专业为国际政治(030202)、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030204T)、国际商务(120205),或硕士专业为国际商务(0254)、国际事务(0355);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有一年及以上专职从事国际科技合作或人才服务工作经历(需提供佐证材料); 3.须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雅思6.5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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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岗 |
专技十二级 |
1 |
1.负责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创新规划和相关资料的笔译和口译工作; 2.负责中东欧国家创新能力跟踪、监测、评价和研究。 |
1.本科专业为国际政治(030202)、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030204T)、国际商务(120205),或硕士专业为国际商务(0254)、国际事务(0355);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有一年及以上专职从事国际科技合作或国际展会和产业合作工作经历(需提供佐证材料); 3.须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雅思7.5分或托福98分及以上。 |
国际合作部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岗1 |
专技十二级 |
1 |
1.负责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科技合作过程中的笔译和口译工作; 2.中东欧国家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和维护; 3.中东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资源拓展。 |
1.专业不限;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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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
1.男性;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有一年及以上专职从事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经历(需提供佐证材料); 4.须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雅思7.5分或托福98分及以上。 |
国际合作部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岗2 |
专技十二级 |
1 |
1.负责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科技合作过程中的笔译和口译工作; 2.中东欧国家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和维护; 3.中东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资源拓展。 |
1.专业不限;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1.女性;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有一年及以上专职从事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经历(需提供佐证材料); 4.须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雅思7.5分或托福98分及以上。 |
备注:
1.报名考生需在
2.35周岁以下指
3.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及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4.雅思、托福、俄语专八成绩取得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5.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
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为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宁波工程学院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公告中所有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英语翻译、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t.edu.cn/)招聘信息栏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我校人事处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纸质报名表(有照片)、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出具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课程成绩单(中、外文两份);托福、雅思、俄语专八成绩单;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历年缴费证明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内容及任职起止年月的证明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单》、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予递补。
4.成绩
各个岗位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总成绩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分别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查看总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核或报考资格复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工程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官方网站(https://rsc.nbut.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col/col1229676737/index.html)。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工程学院(纪检监察室):0574-87610980;
七、咨询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616030;
单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
联系人:陈老师、罗老师。
宁波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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