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五实验学校是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现根据办学需要,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46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录用)关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离校期间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生源地不限的岗位,相关条件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的各项要求。
(二)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岗位条件,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
(二)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2023年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
(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或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2023年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上的任教学科与岗位任教学科一致;
(六)北京生源毕业生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落户条件,研究生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无补考记录,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七)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北京第五实验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7日8:00-2023年6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使用电脑浏览器进入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点击首页右上角的“招聘系统”,登录系统后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系统后,请务必先填写个人详细资料,随后点击选择想要申报的招聘岗位。不可以只选择招聘岗位、不填写个人资料,否则报名无效。
(2)特别提醒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初次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时,请先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需求表,确保系统中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且符合岗位的要求。
(二)资格初审
1.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自行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2.应聘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如系统显示为“初审通过”状态即初审已通过,“待审核”状态即还未审核,“初审未通过”状态即初审没有通过。审核状态显示在“个人资料”页下方。
3.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参加接下来的笔试。
(三)查询笔试安排
笔试安排将于报名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后公布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及时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处查询笔试安排。学校将不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单独通知。
(四)笔试
学校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至少提前30分钟入场。
2.笔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合格人员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五)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安排将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公布。
(六)资格复审
学校组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参加接下来的面试。
应聘人员本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非本人前来一律视为放弃资格复审环节,同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请根据个人情况,按照编号顺序整理好所有材料,材料全部原件整理一份,材料全部复印件整理一份。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如推荐表中未明确以上信息,请以证明方式(原件及复印件)体现。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毕业证、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护照、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等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或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提供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件资料:
(1)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2)提供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2023年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复印件。
7.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8.招聘岗位要求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查询面试安排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将在资格复审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八)面试
学校组织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内容为规定时间内的试讲及答辩。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九)公布面试成绩与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由笔试与面试成绩共同组成,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按招聘岗位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等安排将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公布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
(十)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环节由学校组织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考察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网站www.bjd5syxx.com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应聘人员上交的全部材料不予退还。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准确、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认定为失信人员的;
2.未按规定时限参加上述各个环节的;
3.上岗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
4.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5.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3355219赵老师
北京第五实验学校
2023年6月9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6/t20230609_31280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