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是南宁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业务经办岗2名。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责任心强,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较好;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临床医学类、药学类、护理类、法学类、工商管理类;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5月31日)。
四、报名时间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5日。
(二)报名材料(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Word电子版和签字扫描件;
2.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者须上传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经教育部认可的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4.本人获奖证书扫描件;
5.其他辅助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等。
五、报名方式
仅接受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按附件2规定模板和顺序发送至邮箱:nnsybzxrs@163.com,邮件以“姓名+(专业)”格式命名,如:张三(临床医学)。
六、资格审查
在报考者提交报名材料等相关材料时,本单位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查。报考者对所填报的信息及相关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现场面试时提供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当场进行资格复核。如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取消资格。
七、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外聘人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资格初审合格者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并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本人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二)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与报考者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情况及报考者与岗位的匹配度。根据面试情况,并征求报考者意愿,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九、聘用
通过面试选拔、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南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3日
(工作日联系电话:0771-5881228)
附件:附件1: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ybj.nanning.gov.cn/xxgk_164/wjzl/tz/t5610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