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通辽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工作,根据《通辽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通辽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舞蹈演员3名、舞蹈编导1名、声乐演员4名、演奏员6名、舞台灯光师1名、舞台音响师1名,共16名演职人员。其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大学生退役士兵)3名,普通岗位13名。详情请阅读《2023年通辽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1)男舞蹈演员身高
(2)女舞蹈演员身高
(3)舞蹈编导身高
(4)男声乐演员身高
(5)女声乐演员身高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至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报名时间:
项目生岗位:
普通岗位:
规定时间外不接收报名。
3.报名地点:通辽市乌兰牧骑10楼会议室(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与和平路交汇处,通辽市工会大楼10楼)
4.报名费用:本次公开招聘免交报名费、专业技能测试费。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表》,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的及信息填报不完整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用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时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6.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2)近期正面免冠2寸渐变蓝底照片2张;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表中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和服务期。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8)审核材料同时,对限制身高、体重的岗位现场测量身高、体重。
(9)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请关注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及官方公众号。
(一)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项目人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调整为普通岗位。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予以公布。
(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技能操作(展示)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最低分数线70分。专业测试内容为:
①舞蹈演员
形象分:10分
基本功考试:50分
三分钟以上成品舞蹈表演:30分
个人技巧部分:5分
即兴表演部分:5分
②舞蹈编导
形象分:10分
基本功考试:20分
三分钟以上成品舞蹈表演:30分
即兴编舞部分:40分
③声乐演员
形象分:10分
视唱部分:10分
个人演唱曲目2首(其中必备一首蒙古语歌曲):70分
兼通蒙古语言主持人一专多能考试部分:10分
④演奏员
形象分:10分
视奏部分:10分
独奏曲目2首:小号、大号、小提琴岗位80分;
打击乐、低音提琴、四胡岗位:70分
打击乐、低音提琴、四胡岗位一专多能考试部分:10分
⑤舞台灯光师
舞台灯光理论基础知识现场问答:30分
现场实操部分:70分
⑥舞台音响师
舞台音响理论基础知识现场问答:30分
现场实操部分:70分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将在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公布。
达到最低分数以上的人选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进入体检考察范围。舞蹈演员岗位如果成绩相同的,以基本功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如果基本功考试成绩再相同,以三分钟以上成品舞蹈表演成绩高低进行排序;舞蹈编导岗位如果成绩相同的,以即兴编舞部分成绩高低排序,如果即兴编舞部分成绩再相同,以三分钟以上成品舞蹈表演成绩高低进行排序;声乐演员岗位如果成绩相同的,以个人演唱曲目成绩高低排序;演奏员岗位如果成绩相同的,以独奏曲目成绩高低排序;舞台灯光师、舞台音响师如果成绩相同的,以现场实操部分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以上如果成绩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工作在通辽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下,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审查负责。对因资格审核不严等所引发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环节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之后环节不再递补。
(三)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公告由通辽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475-8835336
通辽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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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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